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创新创业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枣庄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日期: 2021-06-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工作,选拔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赛(国赛复赛),现将枣庄学院2021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赛(国赛初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枣庄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

三、目标任务

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评、以赛促创”的指导方针,努力形成我校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参赛项目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五、参赛项目组别和参赛对象

(一)高教主赛道(含国际赛道):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高教主赛道

组别

项目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其他要求

 

创意组

在2021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对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1.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粗,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井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 (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

1.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井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 (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

1.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2.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2016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1.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61日前正式入职)
2.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国际赛道参赛项目说明

第七届大赛在高教主赛道中单独设置国际赛道,邀请全球创新创业优秀青年共同参与盛事,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国际融合发展。

1、参赛组别和对象:创意组项目的负责人须为海外全日制在校生。初创组、成长组项目的负责人须为海外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海外全日制毕业生。

2、报名要求:国际参赛推荐项目的参赛申报人不需为枣庄学院在校生或枣庄学院毕业生,推荐单位须为“枣庄学院”。校赛阶段学校将对项目进行打磨。省赛及国赛阶段,国际参赛项目推荐名额单列,并单独设奖。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公益组、商业组;

红旅赛道参赛项目要求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简称“红旅”)是大赛举办的同期实践活动,聚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做好社区创业、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展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途中敢闯敢为的青年力量。今年是建党一百周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将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与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紧密结合,开好一堂全国最有温度的思政大课。

1、参赛项目要求

参加“红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参赛项目和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相关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参赛,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三)学生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鼓励学生跨学院组队参赛,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归属学院。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必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加“红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红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五)参赛项目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欢迎同学们敢于尝试,勇于创新,将自主参与的科技学术作品或已经有一定成果的创业项目进行立项申报。

(七)请毕业5年之内创业校友、毕业生留学期间创业校友(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积极立项申报。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各学院积极动员组织学生报名参赛,所有参赛团队必须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 报名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第七届互联网+大赛报名系统学生操作手册》。每个学院申报项目不低于60项,报名数量统计以在报名系统上实际注册并报名成功为主,系统报名和统计截止到6月17日。鼓励跨学院组队报名

(二)项目海选及院级初赛

参赛团队提交相关参赛材料名单中,各学院自行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成绩进行排序,每个学院遴选出不超过10个候选团队进行上报(不含初期申报的种子项目),报送内容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参赛汇总表及参赛报名表,其中参赛汇总表需按照院级初审结果排序后报送,上报时间截止至6月8日(下周二17:30)。

(三)校级复赛

学校根据各学院的遴选结果组织专家进行校级复赛的评审,评审出的优秀项目与学期初各学院申报的种子项目中遴选的优秀项目共同参与特训营。

(四)省赛特训营

特训营即为本次大赛决赛的组织形式,学校组建特训营对优质项目进行统一培训及打磨,特训营进行团队成员淘汰和筛选。训练结束后,根据省里分配的名额数量,按照总体表现情况,评审出最终奖项,并推荐参加省赛。

八、奖励设置

枣庄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单位等奖项,对获奖项目学校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奖励。

对参加第七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决赛成绩优异的项目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继续予以奖励。

九、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切实做好大赛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每个项目组要配备1-3名指导教师,有条件的项目组可以聘请校外指导教师担任兼职指导教师,保证赛事活动安全有序进行;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二)参赛名额。每学院推荐参赛项目不少于60项,申报数量和质量都将作为工作成效考量内容。请各学院在汇总表中按照初评成绩排序。

(三)为便于工作沟通,请各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教师和项目负责人加入工作QQ群,进群后实名(学院+姓名),群号:571776126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3786198  18863288560

材料报送邮箱:2496053286@qq.com  

枣庄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162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号   邮编:277160   邮箱:uzz_cxcy@163.com   鲁ICP备05047007号